0
34
管理员
柳家画像石墓位于柳家村西北约0.5公里左右的山坡下,1983年,与北园三号墓等56处文物遗址一起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。
保护范围:以墓葬封土堆中心为基点,半径10米以内。
建设控制地带:保护范围外20米以内为一类建设控制地带。
延伸阅读:
·第六批辽宁省文物保护单位
举报
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
中国城乡旅行网
GMT+8, 2025-5-11 10:03 , Processed in 0.057579 second(s), 19 queries .
Powered by Discuz! X3.5
© 2001-2025 Discuz! Team.